凱朗默律師是昆鷹律師事務所紐約/香港辦公室的合夥人和全所國家媒體&娛樂業務的聯合負責人。他在跨境爭端解決、媒體及技術法律事務方面有著廣泛的執業經驗。凱朗默律師成功代理知名客戶應對涉及音樂、電影、計算機技術、通信、電子消費品和時尚/奢侈品的專利、版權、商標和商業秘密訴訟。
在36年的執業生涯裏,凱朗默律師曾為客戶取得總計超過50億美元的金錢賠償,在多個爭議中申請獲得禁令救濟,並成功代理數百名客戶在法院程序、監管程序和仲裁程序中應對由個人提起的訴訟或集團訴訟,這些訴訟涉及知識產權,反壟斷,證券,產品責任,環境,高管報酬,員工福利,合同,保障,保險,公司控制權,合並,敵意收購,不動產,租賃,石油和燃氣,拍賣,稅務和戲劇藝術。
憑借在技術標準及專利池(patent pool)領域的豐富經驗,他還正在為分別負責全球範圍內的DVD及藍光專利許可的DVD6C及BD4C兩大專利實施許可組織擔任法律顧問,並通過壹系列的訴訟及國際仲裁程序執行DVD6C的專利許可。凱朗默律師也在技術、媒體及娛樂產業的反壟斷及競爭法領域為客戶提供法律服務,並曾代表客戶參與在美國及歐洲進行的相關訴訟及在監管與執法機構進行的監督程序。
在過去的15年裏,凱朗默律師處理並贏得了多個引領性的案件,它們包括對互聯網公司因允許第三方使用其網站、儲存服務或技術從而負有版權、商標和專利侵權從屬責任(共同責任,代理責任,引誘,協助及教唆共謀)的指控。這些指控分別在美國最高法院,美國第二、第七和第九聯邦巡回法院和全國範圍內的地方法院進行。這些訴訟造就了多個裏程碑式的判決,例如最高法院的Grokster 案判決,第九巡回法院的Napster 案判決和第七巡回法院的Aimster 判決——這些判決界定了互聯網領域中知識產權的界限。
- 目前正代理阿裏巴巴應對ALTINEX在加利福利亞中央區法院提起的專利和商標訴訟。這些訴訟與第三方在ALIBABA.COM和ALIEXPRESS兩個網站上銷售特定產品相關。
- 目前正代理阿裏巴巴應對SPY OPTIC在加利福利亞中心區法院提起的專利和商標訴訟。這些訴訟與第三方在ALIBABA.COM和ALIEXPRESS兩個網站上銷售特定產品相關。
- 成功代理東芝公司及東芝美國信息系統有限公司應對在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的訴訟。在該案中,東芝生產的某些型號的電視機產品、藍光DVD播放器及平板電腦被指分別侵犯了BLACK HILLS MEDIA有限公司及圖形專利控股有限公司(GRAPHICS PROPERTIES HOLDINGS)擁有的專利。(除在ITC進行的訴訟程序外,平行專利侵權訴訟案件也已提交美國特拉華州地區法院進行審理。)ITC在BLACK HILLS MEDIA的調查中下達了不存在侵權的決定,並由於在委員會審查中達成的和解終止了GPH 的調查。
- 成功代理百度應對壹起由美國紐約州南部地區法院審理的訴訟案件。在該案中,百度被指基於原告的政治傾向而拒絕將其言論展示在百度網站(BAIDU.COM) 搜索結果中,原告認為百度的行為已違反多項聯邦、州及地方法律。
- 在多起針對互聯網“文件共享”服務的版權侵權訴訟中,為音樂出版行業贏得強制救濟及數百萬美元的賠償金。凱朗默律師在這些案件中代理的網站及公司包括NAPSTER、GROKSTER、KAZAA、MORPHEUS、AIMSTER、向NAPSTER註資的貝塔斯曼公司(BERTELSMANN AG)、 MP3.COM以及FARMCLUB案中的環球唱片公司(UMG RECORDINGS)。
- 成功代理百度指控域名註冊商REGISTER.COM違反保障義務,導致百度搜索引擎遭受壹起嚴重的黑客襲擊。
- 代表DVD論壇(DVD FORUM)成功駁回壹起針對其標準設定行為的反壟斷訴訟。
- 在多起美國仲裁協會/國際爭端解決中心(AAA/ICDR)的仲裁案件中代表DVD6C專利實施許可組織獲得有利裁決。這些仲裁案件主要針對北美、歐洲及亞洲的DVD硬件、光盤生產商違反DVD6C專利許可的行為。
- 成功為安德魯 ·洛伊德·韋伯藝術基金會(THE ANDREW LLOYD WEBBER ART FOUNDATION)駁回壹起涉及畢加索藍色時期著名畫作《迪索多肖像》(又名《喝苦艾酒的人》)(PORTRAIT OF ANGEL FERNÁNDEZ DE SOTO,“THE ABSINTHE DRINKER”)所有權糾紛的訴訟案件。該幅畫作在隨後的拍賣會上以5400萬美金的價格售出。
- 1979年,斯坦福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J.D.)
《斯坦福法律評論》,腳註編輯 - 1976年,耶魯大學文學學士(優等生)
- 1972-73,麻省理工學院
- 美國寶維斯(Paul, Weiss, Rifkind, Wharton & Garrison)律師事務所紐約辦公室
合夥人,1989-2011 - 長島・大野・常松法律事務所(Nagashima Ohno & Tsunematsu)(東京辦公室)
外國律師
- 2015年,入選香港媒體&娛樂法客戶推薦指南
- 2013年,入選《IAM全球專利1000強》(IAM Patent 1000)“全球頂級專利律師”
- 2013年,《錢伯斯美國》(Chambers USA)“紐約傳媒與娛樂版權與合同訴訟”傑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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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至2010年,Fordham知識產權研究所,演講人及專家小組成員
- 《BNA專利、商標及版權期刊》顧問委員會,成員 美國法學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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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法學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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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訴訟律師協會,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