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周容律師(John Rhie)是昆鷹香港辦公室的管理合夥人,同時也是昆鷹國際仲裁業務亞洲地區的負責人。 John Rhie的主要業務領域是國際仲裁,包括商事及投資條約仲裁案件、跨境/國際訴訟以及白領經濟犯罪辯護。
在國際仲裁領域,John Rhie在全球主要仲裁機構,包括國家商會(ICC)、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ICSID)、香港國際仲裁中心(HKIAC)、大韓商事仲裁院(KCAB)、倫敦國際仲裁院(LCIA)及新加坡國家仲裁中心(SIAC)都有豐富的代理經驗,同時在臨時仲裁(ad hoc arbitration)領域也擁有廣泛經驗。
John Rhie是國際仲裁領域公認的頂尖專家,同時也曾被所有主要法律期刊評選為這壹領域的優秀律師。《法律500強》(Legal 500)對他給予“高度評價”,認為他“極為聰明、頭腦冷靜”(2013年)。《錢伯斯》2015對他的評價是“亞洲最頂尖的年輕仲裁律師之壹”,同時引述客戶的評價:“John是壹個能力令人驚訝的律師,而且確實會親自審閱文件……他心思縝密,對案件的壹切了如指掌。他會為客戶最困難的案件傾註心思和技巧。”。他在2011年被Who's Who Legal選為全球頂尖律師。2011年,他入選《Asian Legal Business》亞洲律師界的“熱門律師100強”,同時也是入選《全球仲裁評論》(Global Arbitration Review)“45位45歲以下傑出仲裁律師”中最年輕的壹位。
在訴訟領域,John Rhie曾親身代表不同客戶參與由英國高等法院審理的訴訟案件,所涉案件類型從併購後糾紛到商標侵權案件不一而足。同時,他還曾為多位亞洲客戶統籌管理在美國、巴拿馬、英屬維京群島及韓國等不同法域審理的涉案金額極高的複雜訴訟案件。
除了作為仲裁律師之外,John Rhie也經常擔任仲裁案件的仲裁員。另外,John Rhie也是韓國首爾國立大學及韓國最高法院司法研究與培訓中心的兼職教授。
John Rhie入選近期成立的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知識產權爭議仲裁員名冊。他列入由香港政府成立、由律政司司長率領的工作小組,負責《仲裁(修訂)條例草案》中有關知識產權可仲裁性問題的審查。John Rhie最近還被列為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SIAC)用戶理事會香港委員會成員,並入選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名冊。
- 龐巴迪運輸有限公司(Bombardier Transportation Inc.)
- 大宇國際(Daewoo International )
- 夢工廠動畫公司 (DreamWorks Animation LLC )
- 瑞士盈豐銀行(EFG Bank )
- 廣東德豪潤達電氣股份有限公司(Elec-Tech International Co., Ltd.)
- 三星重工(Samsung Heavy Industries)
國際仲裁
- 在一起由龐巴迪運輸有限公司和Daelim建設公司主導的國際財團起訴韓國某市政府的仲裁案件中,為該國際財團提供代理。該案在韓國、由國際商會仲裁庭(ICC)、適用韓國法審理。該案是韓國涉及的資金規模最大的PPP爭端,最終該國際財團通過從提起仲裁申請到結案僅耗時18個月的兩項仲裁程序獲得了超過7.5億美金的賠償金。
- 在一起由ICC在倫敦審理的、適用英國法的仲裁案件中為某主要私募基金提供代理,該案涉及一項價值10億美元的併購後糾紛。
- 在一起由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SIAC)在新加坡審理的、適用韓國法的仲裁案件中,為某國際建築公司提供代理,該案主要與一項涉及上百萬美金的合資糾紛有關。
- 在一起由SIAC在新加坡審理的、適用新加坡法的仲裁案件中為某主要私募基金提供代理,該案主要涉及一項價值10億美金的併購後糾紛。
- 在一起由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在香港審理的、適用香港法的仲裁案件中,為某主要體育管理公司提供代理。該案主要涉及由同時代理多支球隊及贊助協議引發的糾紛。
- 在一起由大韓商事仲裁院(KCAB)在首爾審理的、適用韓國法的仲裁案件中為韓國某太陽能公司提供代理。該案主要涉及技術許可糾紛。
- 在一起由倫敦國際仲裁院(LCIA)在倫敦審理的、適用英國法的仲裁案件中為亞洲某主要製造商提供代理。該案主要涉及代理協議糾紛。
- 在一起由LCIA在倫敦審理的、適用英國法的仲裁案件中,為韓國某主要造船公司提供代理。該案主要涉及對八項不同造船合同及相關擔保協議的違約糾紛。
- 在一起由國際爭端解決中心(ICDR)在德克薩斯州、適用德克薩斯州法審理的仲裁案件中,為韓國某鑽塔零部件生產商提供代理。該案主要涉及對多項不同協議的違約糾紛以及詐騙指控。
- 在一起由倫敦海事仲裁員協會(LMAA)在倫敦適用英國法審理的仲裁案件中,為某主要造船公司提供代理。該案主要涉及與間接損失有關的糾紛。
- 在一起針對塞爾維亞共和國的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ICSID)仲裁案件中,為UABArvi及UABSanitex提供代理。該案主要涉及與一項股權轉讓協議終止所致損失賠償有關的爭議。
- 在一起由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UNCITRAL)在倫敦適用捷克法審理的仲裁案件中,為某國際金融機構提供代理。該案主要涉及股東糾紛。
- 在壹起針對北非某主權政府的臨時仲裁案件(ad hoc arbitration)中,為韓國某主要建築公司提供代理。該案主要涉及韓國公司在北非地區遭受的不公正待遇以及該政府對多項房屋建設工程的非法征收。
- 在壹起針對東歐某國的臨時投資條約仲裁案件中,為東歐某跨國公司提供代理。
國際訴訟
- 代表韓國某主要重工業企業參與30起巴拿馬訴訟及壹起在巴拿馬審理的仲裁案件。
- 代表韓國某跨國公司參與壹起涉案金額超過2.5億美金的、在印度法院審理的系列訴訟案件。
- 代表香港壹家大型公司參與其針對美國司法部提起的、涉及多個司法轄區的訴訟案件。
- 代表某國際投資銀行參與由英國上議院主持審理的、其針對英國稅務海關總署(HMRC)提起的稅務爭議案件。
- 代表終極格鬥錦標賽(Ultimate Fighting Championship)針對與其競爭的推廣公司向英國高等法院提起商標侵權及仿冒糾紛訴訟。
- 代表韓國某主要建築公司參與該公司針對其分包商向英國高等法院提起的、涉案金額數百萬美金的訴訟案件。
- 在針對數家保險公司的跨司法轄區保險合同違約訴訟中,為某主要能源公司提供代理。
- 在針對法國某生產商的跨司法轄區違約訴訟中,為壹級方程式管理公司提供代理。
- 在壹起由英國高等法院審理的、富時100公司之間的違反保證訴訟中,為其中壹家富時100公司提供代理——該案以成功調解告終。
- 代表德國某生物科技公司參與其針對壹家英國公司向英國高等法院提起違約訴訟——該案以成功調解告終。
- 2008年,倫敦大學國際仲裁學院(PDip證書)
- 2000年,倫敦法學院(CPE及LPC證書)
- 2004年,牛津大學(文科碩士)
- 1998年,牛津大學聖凱瑟林學院(文科學士)
- 英格蘭及威爾士訴訟律師執業資格
- 英語
- 韓語
- 2010年-2013年Kim &Chang律師事務所合夥人
- 2005年-2010年McDermott Will &Emery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
- 2001年-2005年Herbert Smith律師事務所见习律师、律師
-
香港年度最佳國際商事仲裁律師
——環球法律專家,2015 - 國際仲裁(亞太地區)傑出律師
“亞洲最頂尖的年輕律師之壹……具備出色的分析能力和迅速理解大量信息的才能。”
——2015年《錢伯斯亞洲》(Chambers Asia) - 卓越個人-國際仲裁(南韓)
——2015年《Legal 500》
- 傑出商事仲裁專家
——2014年《全球仲裁評論-商事仲裁國際名人錄》(The International Who’s Who of Commercial Arbitration, Global Arbitration Review) - 國際仲裁(亞太地區)及爭端解決(韓國)傑出律師
“口頭論述與書面陳述都具備壹流的質量”
——2014年《錢伯斯亞洲》(Chambers Asia) - 爭端解決(韓國)傑出律師
“極為聰明、頭腦冷靜”
——2012年《亞洲法律500強》(Asia Pacific Legal 500) - 國際仲裁(韓國)傑出律師
——2012年《律師名人錄》(Who's Who Legal) - “45位45歲以下傑出仲裁律師”最年輕的入選者
——2011年《全球仲裁評論》(Global Arbitration Review) - 入選亞洲律師界“熱門律師100強”
——2011年Asian Legal Business
- 《世界仲裁通訊(第二版)》(2010年)韓國部分
- 《Getting the Deal Through》(2011年)“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專題文章
- 首爾國際爭端解決中心,委員會成員
- 國際仲裁青年團,亞洲代表
- 倫敦國際仲裁院,成員
- 國際商事仲裁理事會,成員
- 韓國國際仲裁理事會,成員
- 首爾國立大學,兼職教授
- 韓國最高法院司法研究與培訓中,兼職教授
- 國際投資條約報告人委員會
-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仲裁員
- 上海國際仲裁中心,仲裁員
- 大韓商事仲裁院,仲裁員
- 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用戶顧問之香港區域/全國委員會,委員會成員
-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第三方融資專項工作組,成員
-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知識產權爭議,仲裁員名冊成員
- 韓國商事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名冊成員
-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名冊成員